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四川研学旅行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项目的申报正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8号)精神,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发展导向,切实推动川内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有效开展,为研学旅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和学术引领。
二、申报内容与范围
本年度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对习近平文化思想体系的学理化和实践品格的研究阐释,结合四川研学旅行活动实际,以研学基础理论研究、研学基(营)地课程开发、研学活动评价为中心开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充分挖掘研学在保护与传承人类文明,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中的关键性作用。
本年度项目设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申请选题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原则上应以本研究中心公布的项目指南(附件1)为依据,具体题目可根据指南方向自行设计。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川渝需求的前瞻性、创新性项目研究。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高职院校、中小学研究工作者、研学基(营)地从业人员、从事研学旅行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有特色的研究项目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鼓励跨单位团队申报。
(三)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课题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
(四)同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在我校仅能申请一个中心的课题。
(五)已申报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教育厅项目、科技厅项目或同类基地项目,以及已获得中心立项尚未通过结项审批者,本次不得申报。
四、资助类别及结题要求
(一)项目经费
一般项目立项经费0.2万元左右(以《立项通知》为准),自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经费分立项、结题两次拨付,分别拨付总经费的1/2。
(二)结题要求
结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一般项目须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2篇普通期刊论文,自筹项目至少发表1篇普通期刊论文;(2)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机构采纳(需提供证明材料);(3)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并通过学术委员会评审;(4)完整的研学课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研学主题、研学活动、研学手册、课程评价等,此类项目仅适用于研学基(营)地课程开发类项目。
各类成果发表、出版时须注明“四川研学旅行发展研究中心资助及立项编号”,未标注课题资助编号不能作为课题结项的成果依据,非项目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题,提交结题的论文、课程或教材必须与课题高度相关。中心有权在保障作者著作权的前提下使用课题研究的所有成果。
(三)完成时限
本中心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不受理延期结题申请,执行时间从项目立项起。
(四)成果验收
所有课题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
1.结题资料目录;
2.课题结题申请表(1式2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课题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教材或课程,提交原件1部)。
所有项目均须在到期当年内完成结项工作。对于超期一年以上的项目做撤项处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剩余经费也不再划拨。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2025年度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截止(以邮戳为准),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报书(1式3份)、《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以单位名义汇总统一邮寄到四川研学旅行发展研究中心;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邮箱scyxlxfzyjzx@126.com,具体下载地址为:https://yxlx.cwnu.edu.cn。中心收到申报书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拟立项项目在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项目作为2025年立项资助项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冬冬 19810655094
电子邮箱:scyxlxfzyjzx@12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西山片区(二期),四川研学旅行发展研究中心(637002)
四川研学旅行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3月11日